交通意外受傷的索償過程
引致交通意外原因有很多,司機駕車時大意疏忽、雨天地面濕滑、車輛故障失靈等。嚴重交通意外,可引致持久或者永久傷患,提出因交通意外導致嚴重受傷的索償。如果意外受傷後最後死亡或即時致命死亡,死者的受供養家人便有權提出索償。
交通意外傷亡,是很常見的疏忽傷亡索償案件,傷者可向司機及/或車主提出申索。苦主,例如行人或乘客,可以由自己委託律師入紙法庭索賠,被告人一般會交由汽車保險人處理,保險人會調查索償個案,並在適當情況下作出賠償,或選擇抗辯,拒絕賠償。一般情況下,交通意外苦主可向警方查詢保險公司的資料,公司名、地址。法例規定,所有導致身體受傷的交通意外,一律要通知警方,法例亦列明,所有車主都必須購買汽車保險,以應付傷亡索償,沒買第三者保險,是違法行為。
交通意外可引致不同程度的傷亡,由輕軌扭傷、骨折以至癱瘓、腦損傷,甚至死亡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