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疏忽責任(negligent liability)、過失要素、例子?
交通意外創傷後的困擾

交通意外傷亡須知

  • 在未取得律師的意見之前,不要簽署僱主或任何保險公司的文件或接受保險公司和公證行的調查
  • 不要應承講假口供
  • 追討交通意外傷亡疏忽賠償,必須於意外發生後36個月內提出
  • 保留所有證件、銀行存摺、僱傭合約、糧單和學歷文憑等資料
  • 保留所有單據(例如醫藥費、殮葬費)和記錄所有因意外而用的金錢數目,以便日後追討賠償
  • 保留意外發生前所有家庭開支的單據,包括租單、電費單、子女學費單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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